欧阳某诉某资产管理公司——基金底层资产未清算损失不确定

(2022)鲁民终579号 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· 2022年5月7日
私募基金损失确定基金延期清算义务适当性义务

欧阳某诉某资产管理公司——基金底层资产未清算损失不确定

基本案情

欧阳某认购长典恒润壹号基金410万元。基金投向七号合伙企业。到期后企业延期,管理人起诉要求清算但判决未生效。

裁判理由

合同合法有效。管理人已将资金按约投资,延期符合合同约定。损失在基金清算完毕前不能确定。

裁判要旨

私募基金底层资产未完成清算前,投资人损失数额不确定,不能要求管理人以自有财产承担赔偿责任。

关联索引

  • 审理法院: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
  • 案号:(2022)鲁民终579号
  • 裁判日期:2022-05-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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